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,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2018年元旦前餐饮服务食品进行了150批次产品监督抽检。包括有畜肉、水产品、餐饮具3类食品或相关产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,一个样品内的个别项目不合格,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,本次抽检合格率为98%。
特别提示消费者,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。
特此通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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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元旦前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情况